定了,重点做这些事!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育局2018年工作要点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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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赣州市委教育工委 赣州市教育局2018年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教育强市战略,推进教育优先发展,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促进公平、提升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学前教育重普惠、义务教育促均衡、高中教育提质量、职业教育优结构,推进部省共建赣州市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区建设,书写教育系统“奋进之笔”,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十九大精神学习研讨活动,推进“进教材、进课堂、进干部师生头脑”,在全市中小学校建设学习十九大精神百堂“名师示范课堂”,面向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培训。
2.精心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中央和省、市的统一部署,在教育系统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分类制定机关、高校和中小学校主题教育方案。组织红色经典读书活动,开展系列红色主题教育活动。通过专题报告、讲座、观看电教片等方式多渠道开展教育。
3.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启动教育系统党建质量年建设,实施党建“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开展党建示范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创建活动,抓好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新体制运行。加强民办学校党组织建设,理顺民办学校党组织隶属关系。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创新“党建+”工作,开展“党建+校园文化”活动,以党建引领校园文化建设,促进学校内涵发展。抓好以党建带工建、团建及妇女儿童、老干部、关工委工作。
4.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快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深化教育系统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落实赣州市“人才新政30条”有关政策措施。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重视培养优秀年轻干部。
5.强化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强化“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和动态监控,做好预防腐败工作。积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严肃查处教育项目实施、教育民生专项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
二、加强学校德育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6.健全德育工作机制。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加快构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加大校园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巩固提升文明美丽校园创建成果,启动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开展制度化家校合作示范校(区)试点,推广家校社协同育人改革经验。整合各类德育资源,加强社会实践、红色文化育人、法治教育、研学旅行等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阵地建设。
7.打造“红色+特色”德育品牌。落实《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发挥我市地域文化优势,深入开展中小学“红色文化、绿色文化和古色文化”主题教育活动。实施“一校一特色,一校一品牌”工程,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和校园文化建设示范校创建活动。推进中小学“心防”工程,培育学生工匠精神,加强生态文明教育,打造学校德育工作新亮点。
8.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加强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改进教育宣传工作,唱响主旋律、高扬正能量。抓好市属大中专院校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网络宣传工作,制作传播贴近学生特点的网络产品。加强舆情监测,做好扩正控负工作。
9.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和艺术、健康、劳动教育。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部和省政府、省教育厅有关工作部署,抓好学校体育、美育和艺术、健康、劳动教育课程建设。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完善学生体育竞赛活动管理制度。推进校园阳光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推进学生体质健康、艺术素质测试工作,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高雅艺术进校园和中小学生幼儿艺术展演活动。加强学校传染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与防控工作。做好国防教育、学生军训工作。借助家庭、社会的力量协同实施劳动教育,创建一批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特色学校。
10.加强语言文字工作。开展第2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对寻乌、宁都、会昌、瑞金等四县(市)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指导章贡区、南康、大余、上犹、崇义等五县(区)做好省级语言文字督导评估迎评工作。继续抓好经典诵读工作。举办规范汉字书写大会,开展书法名家进校园系列活动。
三、深化教育改革创新,激发教育发展活力
11.认真做好部省共建赣州市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区中期总结与评估工作。认真对照教育部、省政府签署的《共建意见》,对近几年来的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梳理,在此基础上,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发挥国家级教育改革试验平台政策效应和示范引领作用。
12.积极策应教育强省建设,推进教育强市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教育强省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推进教育强市建设的若干意见》。编制《赣州市教育现代化2035》。开展教育现代化进程监测评价。抓好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与贯彻落实工作。
13.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我省的实施意见,对接中央和省委、市委深改组部署,推进重大改革试点任务。深化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教育“放管服”改革。
14.稳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做好高考综合改革应对工作,推进中等学校招生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完善优质高中均衡招生政策和中招录取办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深化成考社考改革。规范自考综合改革。加强考试基础设施建设。
15.稳妥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省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发展环境,大力支持民办教育。管好用好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采取竞争性的分配办法奖补县(市、区)及市属民办学校。支持教师在公办民办学校间双向流动,依法保障和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科研立项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权利。稳步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加大民办学校办学情况评估力度,促进民办学校内涵建设。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
16.扩大教育对外开放与交流。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的若干意见》,积极探索中外合作办学新途径、新模式。加大与港澳台等地区教育合作交流力度,推进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和中小学校长、骨干教师赴境外培训工作。加强与北京等地教育行政部门、知名高校及中小学校的交流与合作,建立健全对口帮扶工作机制。深化区域内教育交流与合作,推动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开展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系列活动,展示教育改革开放成就。
四、实施四大攻坚计划,扩充优化教育资源
17.实施城乡学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根据《赣州市城乡学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的目标任务,进一步优化城乡学校网点布局,年内启动新建100所以上学校,其中赣州中心城区新建34所、续建25所,着力扩充教育资源,重点破解城区学校大班额问题。推进“全面改薄”项目建设,确保义务教育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基本办学条件达到“全面改薄”20条底线要求。落实《义务教育管理标准》,推进优质学校带动薄弱学校发展工作,开展“强校+弱校”“名校+新校(分校)”等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
18.实施普通高中教学质量提升攻坚计划。实施《全市普通高中教学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加大制度机制创新力度,以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突破口,完善与高考综合改革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学生发展性评价制度。密切关注高考改革动向,探索有效教学、科学备考的途径。支持重点中学积极探索、实践初高中教学衔接实验改革,创新特优生培养模式。整合资源,打造高水平学科竞赛师资队伍,抓好自主招生工作,力争在尖优生培养特别是录取清华北大人数上取得突破。按照“以公办高中为主体、民办高中为补充,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规模大体相当,重点高中与一般高中协调发展”的原则,科学规划普通高中学校布局。加强市直中学建设与管理,推动省重点中学做优做强,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采取对口帮扶、强弱重组等措施,推进薄弱高中改造与城镇新区高中学校建设。
19.实施学前教育普惠攻坚计划。推进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合理规划布局城乡学前教育资源。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推进城区每3万人口、每个乡镇中心和人口较多行政村兴办1所公办幼儿园。发挥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引领示范作用。开展城区住宅小区配建幼儿园专项整治活动。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20.实施职业教育结构优化攻坚计划。围绕市委、市政府打好“六大攻坚战”的总体部署,推动职业院校专业设置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对接,与工业园区企业对接,进一步优化专业布局结构,加快重点专业建设进程,支持企业、行业办学,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加快赣州职教园区和市属职业院校建设。推进中职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稳步扩大中职学校招生规模。推进中职资源整合工作,发挥省级达标中职学校示范作用。加快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和混合模式试点。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促进农科教结合。继续举办全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职业教育活动周活动。努力办好继续教育,推动老年教育、社区教育发展,构建社会化、信息化、覆盖城乡的教育网络。加强赣州电大建设。推动市属、驻市高校深化校地合作,内涵发展。
五、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
21.策应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工作。落实教育扶贫工程实施方案,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再对接,办好贫困村教育,实施贫困户教育培训工程和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中职教育协作计划等。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覆盖的济困助学体系。加强与扶贫部门对接,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享受就学资助政策“一个不漏”。完善控辍保学机制,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继续做好国家、地方、高校、苏区等四个高校招生专项计划有关工作。继续抓好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工作。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问题,加强文化关爱、心理关爱、心情关爱,促进全面发展。会同有关方面,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及服务工作。
22.抓实抓好学生资助工作。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全面提高学生、家长对资助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强化绩效管理,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做好全国资助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维护,提升应用水平。大力推进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
23.积极办好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大力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坚持特教特办,增强保障能力。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坚持一人一案,保障残障孩子受教育权利。逐一解决实名登记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就学问题。推动特殊教育向学前和高中阶段延伸,扩大残疾学生接受非义务教育的机会。推动民族乡(村)教育事业发展,提高民族乡(村)学校办学水平。
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夯实教育发展基础
24.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推进“万师访万家”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百名家访明星、百篇家访案例、百个家访故事”评选活动。开展“中国好老师”行动。发挥党组织作用,加强对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监督。精心策划好教师节庆祝表彰活动,加大优秀教师宣传力度,鼓励优秀教师终身从教,营造人才争相从教、教师尽展其才、好老师不断涌现的良好氛围。贯彻落实《赣州市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行为问责办法(试行)》,探索引入第三方师德评价机制,加大对违反中小学教师师德行为的查处力度。
25.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若干意见》和省委、省政府的实施意见,制定我市的实施意见。推动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做好高校音体美专业志愿者支教工作。深化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等改革。落实教师待遇政策,保障教师待遇,建立教师关爱机制。
26.提升教师队伍能力素质。强化中小学校长、骨干教师和紧缺学科教师、新高考改革培训。开展教师基本功竞赛活动。扩大教师补充渠道,推进特岗教师、“三区”人才支教工作。完善中小学教师分级培训体系,推进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继续实施职业院校教师、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及“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全员培训等项目。推动示范性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建设,打造区域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实施“领雁”工程,打造本土名师名校长。继续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
七、优化经费及装备管理,提升教育保障能力
27.加强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推动市县两级进一步完善各类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抓好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等重点项目实施。落实《教育项目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强化专项资金全过程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把教育资金管好用好,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
28.加大北上争资争项力度。抓住部省共建赣州市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区的机遇,争取上级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加大对我市支持力度。争取上级制定并逐步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生均经费基准定额和生均财政拨款定额标准,并将教育财政投入列入对市县科学发展考评重要内容。
29.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启动教育信息化升级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教育城域网建设。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与应用,启动建设赣州市教育网络大数据中心,整合现有教育管理、教育资源信息系统,改善中小学信息化基础设施和网络环境。加快实施教育信息化“百千万”示范工程,全市创建30所示范性“智慧校园”、300个“名师工作室”,2000个优质“网络学习空间”,专递课堂覆盖20%的教学点,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开展创客教育试点校创建活动,推进新技术、新媒体在教育教学中的广泛应用。
30.提升教育装备水平。统筹使用教育装备项目资金,推进义务教育装备标准化建设。完善教育装备管理信息化平台,向社会通报各地教育装备管理应用情况。
八、健全教育治理体系,优化教育发展环境
31.加快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按照“法治赣州建设”总体部署,加强教育法治建设。推进政务、校务公开。推进“一站式”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做好“七五”普法中期督导迎检,开展依法治校、章程建设情况督查。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探索中小学生极简宪法宣传教育。开展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督查,加大教育收费治理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补课、违规收费、违规推销教辅资料等问题。
32.强化教育督导工作。督促指导赣县等6县(区)做好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认定工作,打赢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底部攻坚战。贯彻落实省对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部署,开展市级复评。做好2018年度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评“教育发展”指标考评工作。深入开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创建活动。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督导。
33.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层层落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和涉稳信息收集处理,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及时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着力解决突出信访问题。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加强集体活动、校园交通、火灾防范和危化品等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安全管理,防范发生重大校园方安全责任事故。会同有关方面着力抓好校车安全管理及防学生溺水、防传染性疾病等工作。推进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协调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完善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全面推广使用学校安全工作平台和《江西省中小学校学生安全提醒教育每日一播》校园广播系统,推进学校安全家校联系平台建设,推进“雪亮工程”。
来源:赣州教育网